索 引 号:000562417/2020-00286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0-07-07文  号:主 题 词:
名  称: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检查清单
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检查清单

霸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  法  依  据 实施
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法定
时限
承诺
时限
1 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4月27日修订)第三十九条           测绘单位        
2 对测绘资质的监督检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4月27日修订)第二十七条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测管发〔2014〕31号)第三条、第二十一条 测绘单位        
3 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的监督检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4月27日修订)第八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        
4 对测绘航空摄影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河北省测绘航空摄影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   测绘航空摄影单位        
5 对测绘市场的监督检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测绘单位        
6 注册测绘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条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4号)第五条     自然人        
7 对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的管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八条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国测管发〔2015〕57号)第四条 测绘单位        
8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的规范和指导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四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单位和提供服务单位        
9 对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和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4月27日修订)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0 对地理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4月27日修订)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1 对基础测绘成果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基础测绘条例》第二十四条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基础测绘成果使用人        
12 对地理信息交换共享的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河北省地理信息交换共享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3〕12号)第六条、第十九条   地理信息交换共享部门、单位        
1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监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地质矿产管理股、各分局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二十三条     法人        
14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活动监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二十二条     法人        
15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监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31号)第二十一条     法人        
16 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情况监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各分局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采矿权人        
17 土地整治项目备案信息核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8〕31号)三、严格核实认定
市、县自然资源局        
1 指导检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全省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造林绿化股、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股、各分局。     《河北省绿化条例》(2017年5月26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条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办字[2018]84号)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2 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林政股、各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2018年3月19日修改)第二十八条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办字[2018]84号)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3 建设工程占用林地异地恢复植被造林工作督促、检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林政股、各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4 森林防火工作监督检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林政股、各分局   《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08年11月19日第36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国务院令第541号公布)第五条     《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2011年省政府令第14号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办字[2018]84号)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7 监督管理食用林产品(不含果树中的水果部分)生产环节(含产地环境)的质量安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执法局、种苗花卉管理中心、各分局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办字[2018]8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冀食安办[2019]12号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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